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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认定工伤的六种情形是什么?
1、《社会保险法》中认定工伤的范围,以《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的范围的相关规定为准。附《工伤保险条例》的工伤认定的具体规定。
2、试用期内的工伤赔偿标准和转正后的工伤赔偿标准没有区别。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4、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5、职工因为工作需要,如接待客商陪同客户就餐喝酒,不构成醉酒的,回家途中遭遇***受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6、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